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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過新化造型很特殊的警察局,

再來分享在台南南門路上的日本時期「原台南警察署」,

同樣是屋頂警察帽造型,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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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新化警察局

 

以下資料來源:文建會

臺灣現代警察制度肇始於日治初期,日明治28年﹝西元1895年﹞10月日治臺第一年,南進軍攻臺南城時即有隨軍之警察,之後隨著多次官制改革,警察制度趨於成熟。至日明治34年﹝西元1901年﹞11月中央之臺灣總督府廢「警保課」改制「警查本署」,地方亦隨之配合為「二十廳」制,這時已出現警察治國之趨勢,各廳設「警務課」,廳下設「支廳」,而廳警務課長、支廳長均為警部所擔任。支廳內課員也幾為警察員,地方行政機關幾乎就成為警察機關。
日明治42年﹝西元1909年﹞10月,總督府廢「警察本署」改稱「內務局」置「警務課」,另外在增設「番務本署」。明治44年﹝西元1911年﹞地方行「十二廳」時期又恢復「警察本署」。至日大正8年﹝西元1919年﹞7月「警察本署」改稱「警務局」,是為中央警察之主管機關。
日大正9年﹝西元1920年﹞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次郎上任,推行「準地方自治」,是「五州二廳」時代,總督府「警務局」編制仍舊,但地方政府「州」除置「警務部長」外再設「警務課」,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、三「市」又設「警察署」,直接歸「警務課」管轄,州之下設「郡」,亦置「警務課」。日昭和元年﹝西元1926年﹞又增設一廳成「五州三廳」,至日昭和13年﹝西元1938年﹞全臺警察署已增至8所,是警察制度之全盛時期。「臺南市警察局」即為接收日治時期的「臺南警察署」。
「臺南警察署」位於「原臺南州廳」之東側,為當時的「臺南州土木課營繕係」所設計監工,落成於日昭和6年﹝西元1931年﹞11月,僅次於臺北南警察署﹝現已拆除﹞,為本省第二早興建的警察署,也是現今臺灣仍存在的警察署建築。
在造型上,臺南市警察局可算是藝術裝飾(ArtDeco)式樣,中央主體最高,有一突出江樓平屋頂之山牆,山牆上有簷口線收邊,但線下則有層層退縮之階狀飾,中央為勳章飾其下尚有一條由小圓交疊而成之飾帶及一塊由7個八角形「龜甲」紋飾組成之橫額。其他部份亦還有線角處理,但大多為垂直線或水平線之現代式紋樣組合。 開口部1樓均為方窗,2樓以圓拱窗為主。
由於警政制度逐漸上軌道,全臺灣各大城鎮在1920年代後半起陸續興建了許多新的警察設施,臺南警察局即原是臺南警察署,位於州廳之東側,由臺南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及監工,落成於日昭和6年底﹝西元1931年﹞。就空間型態而言,此建築是完全對稱之處理,學院派之空間構成仍然可見。1樓有門廊,車可直接駛入,於在轉角處切角並內縮,所以形成3個門洞,每一個門洞各有2根簡化形式柱頭之支柱支撐,其上為陽臺,於女兒牆處繞有連續小拱圈,樓楣樑之部份亦是連續垂直線之裝飾帶。穿過門廊即為大廳由此通往兩側之辦公空間,門廳之後為一大梯,由此可上2樓部份,東西原只各兩個房間,但有外廊之設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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