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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做十六歲」是台南地區特有的禮俗。
清朝時期兩岸商旅互動頻繁,西外城五條港地區(即今長樂街一帶),分別由五大姓的碼頭工人各據一方,在帶動府城繁榮富庶的同時時,也聚集了大量工作人潮。
當地居民大都以苦力為各行郊船貨搬運為生計,生活困苦,甚至連未成年的小孩也需以苦力賺取微薄工資補貼家計。
而童工如果滿了十六歲,就可以支領與大人一樣的全薪。
傳說「七娘媽」及「鳥母」是兒童的守護神,七夕是七娘媽及鳥母的生日,家中有十六歲的子女都要做十六歲,感謝七娘媽護佑孩子長大成人。
在小孩十六歲那一年的農曆七夕,外婆家必須準備各項牲禮、麻油雞、油飯、麵線、四果、紅龜粿等供品,有的還會加上衣服、鞋帽、手錶、項鍊、腳踏車或是裁衣車等物,分別為男女外孫做十六歲。並請來工頭及親朋好友歡宴慶祝、同時證明小孩已經長大,從今以後可以領取大人全額的工資。
開隆宮內除了也有十六歲躦轎洞的活動外,還有鵲橋祈福卡跟狀元燈活動。只見人潮洶湧,父母帶著孩子,捧著要燒給七娘媽的塔,參加所有的活動,一切都是希望孩子平安長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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